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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 | 鲁迅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分配分数线(省外)

来源:万思艺文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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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所有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各专业最终批次设置和投档原则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校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类别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各类别综合分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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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三)其他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选考科目限制。

2、我校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原始分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于八月份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

(四)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被录取的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在被录取的类别中填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 (即优先分配第一志愿选择此专业的考生,若计划额未满,依次分配后续志愿考生)。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第八项 “录取办法”中有关“并列情况”的办法执行。

相关链接:鲁迅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文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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