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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资讯

星海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各专业录取综合/专业分数线

来源:万思艺文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广东省
非广东省
综合/专业分数线
综合/专业分数线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
67.4(综合分)
67(综合分)
音乐教育
音乐类总分:524
排位:580
70(综合分)
音乐文化管理
68.3(综合分)
68.8(综合分)
演出制作与剧场管理
68.2(综合分)
69.1(综合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5.2(综合分)
67.4(综合分)
视唱练耳
58.7(综合分)
66.9(综合分)
录音艺术130509
录音工程
64.7(综合分)
66.4(综合分)
艺术与科技
130509
音乐科技
64.4(综合分)
62.4(综合分)
钢琴调修
65.8(综合分)
67.9(综合分)
弦乐器制作
65.7(综合分)
73.4(综合分)
音乐表演
130201
钢琴演奏
82.9
84
美声演唱
78.7
76.2
民族声乐演唱
76.5
77.4
现代器乐系颤音琴
75.7
/
现代器乐系电贝司
80.2
85.2
现代器乐系电吉他
81.9
82.4
现代器乐系小提琴
81.3
/
现代器乐系钢琴
81.2
/
现代器乐系古典吉他
82.6
84.4
现代器乐系古典低提
/
/
现代器乐系爵士鼓
81
83
现代器乐系萨克斯
77.6
82.2
现代器乐系手风琴
80.1
/
现代器乐系长笛
81
/
现代器乐系小号
81.1
/
现代器乐系长号
77.5
84.5
现代器乐系电子键盘
78.8
80.5
指挥
72.7
67.6
管弦系长笛
80.1
88.4
管弦系单簧管
81.2
82.3
管弦系双簧管
/
86.9
管弦系大管
85.3
85.5
管弦系萨克斯管
79.7
88.3
管弦系小号
79.3
85.7
管弦系长号
80.5
84
音乐表演
130201
管弦系大号
82.6
/
管弦系中音号
87.5
/
管弦系圆号
81.1
86.5
管弦系打击乐
84.3
87.6
管弦系小提琴
74.6
80.5
管弦系中提琴
83.8
/
管弦系大提琴
82.5
86
管弦系低音提琴
77.4
85.4
管弦系竖琴
/
86.1
管弦系行进管乐
80.6
79.3
国乐系笛萧
84..6
84.7
国乐系唢呐
85.1
85.7
国乐系笙
84
86.5
国乐系二胡
81.9
83.6
国乐系高胡
86.6
86.9
国乐系古筝
85.4
85
国乐系扬琴
82.3
86.5
国乐系琵琶
84.6
86.4
国乐系阮咸
85.3
86.9
国乐系三弦
83
/
国乐系打击乐
83.3
86
国乐系大提琴
75.5
84.2
国乐系低音提琴
84.3
/
国乐系柳琴
/
85.1
流行演唱
79.8
81.2
流行器乐系电贝斯
89.3
/
流行器乐系电吉他
72.7
/
流行器乐系钢琴
83.5
87.6
流行器乐系架子鼓
85.1
74
表演130301
音乐剧
78.9
82.7
舞蹈表演130204
舞蹈表演
70
75.6
舞蹈编导130206
舞蹈编导
68.3
78.6
舞蹈学130205
舞蹈与音乐教育
58.9(综合分)
61.2(综合分)
舞蹈理论
64.9(综合分)
69.4(综合分)
艺术管理130102
艺术管理
文化分:
历史:529
物理:542
文化分:
浙江:592
山东:543
海南:602
湖南(历史):524
福建(历史):521
香港中学文凭试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为75分,基本乐科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具体如下:
  (一)除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外,报考其余各院系(专业)的基本乐科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
  (二)我校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文理统一划线。
  (三)各专业具体录取细则:
  1.音乐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成绩÷ 文化课满分)×4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舞蹈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30。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表演(音乐剧)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基本乐科成绩高的考生;如基本乐科成 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艺术管理专业
  无需参加专业考试,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如语文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英语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6.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非广东省考生按考试大纲要求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广东省考生均须参加声乐、钢琴科目考试,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音乐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音乐类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投档总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音乐类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7.其他录取细则
  (1)不同专业之间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不能通用。
  (2)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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