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来源:万思艺文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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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和我院《招生章程》等规定执行,各专业类别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别 | 辽宁省内 | 省外 |
1304 | 美术学类 | 230.7 | 238.5 |
1303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229.2 | 229.8 |
1305 | 设计学类 | 270.08 | 269.36 |
1305H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 483.8 | 511.8 |
130405 | 书法学 | 246.6 | 268.6 |
130401 | 美术学 | 480 | 509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481 | 510 |
130102 | 艺术管理 | 477 | 508 |
130301 | 表演 | 209.2 | 235.4 |
*高考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根据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来了解是否被我院录取。
*被录取的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在 2021年8月25日至8月28日登录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umei.edu.cn)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下旬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应由被录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请被录取的考生收到通知书后详细阅读《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我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各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法:
招生类别 |
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 |
备注 |
美术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服装表演 |
考生专业总分 |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
设计学类 书法学 |
考生专业总分×80%+考生文化课总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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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课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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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管理 |
考生文化课总分 |